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目标:本专业根据“厚基础,宽口径、高素质、强能力”的要求,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、政治坚定、知识面宽、综合素质高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。我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能在党政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,满足经济社会和基础教育发展的人才需要。
二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学生应了解党和国家基本方针、政策与法规,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,具有爱岗敬业、遵纪守法、团结合作的优秀品质,具有正确分析问题能力,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志向的学生。
本专业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学科教学论等知识,懂得教育规律,具备相应的教育科学素养;具有扎实的教师基本功(口头表达能力、书面表达能力、组织管理能力、指导课外活动能力、教育评价能力)和运用理论进行教学和国家公务员工作的能力。
本专业学生应较为完整、系统地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和方法,对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及应用前景有所了解,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,具备适应社会生活变化和自身发展的能力,能胜任专业相关工作岗位需要。
本专业学生应掌握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文献检索、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,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,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知识,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,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。
三、学制
标准学制 2.5 年。
四、毕业与授予学位
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符合毕业要求者,准予毕业,颁发毕业证书。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及《长春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及实施细则》规定者,授予 法学 学士学位。
五、课程安排
专业基础课程安排表
课程代码 | 课程名称 | 总学时 | 考核方式 | |
必修 | 1020502898 | 社会科学导论 | 42 | 考试 |
1020502348 | ★政治学原理 | 56 | 考试 | |
1020505842 | 西方经济学 导论 | 54 | 考试 | |
1020501063 | 社会学概论 | 56 | 考试 | |
1020500331 | 法学概论 | 54 | 考试 | |
1020504044 | 管理学 | 54 | 考试 | |
1020502893 | 哲学通论 | 54 | 考试 | |
选修 | 1020501362 | 统计学 | 36 | 考查 |
1020501044 | 社会工作导论 | 36 | 考查 |
六、说明
★号为此专业函授必开课程,其他课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开设,但开课门数和课时数都应不少于总数的30%之比例。